相關連結:https://www.ctee.com.tw/news/20241230700037-439901
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表示,第三階段碳盤查管制對象將擴大至高用電的百貨業、量販業、電信業、軌道運輸交通業、大型醫院及學校等,但僅要求申報碳盤查,不要求第三方查驗機構、也還不會徵收碳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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